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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協(xié)議書
本協(xié)議書將作為合作伙伴簽約合同附件執(zhí)行,約定如下:
為保持工程建設中廉潔自律的工作作風,防止各種不正當行為的發(fā)生,根據(jù)國家有關建設工程廉政建設的規(guī)定,結合工程建設特點,特訂立本協(xié)議如下:
1、甲方工作人員不準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和好處費、感謝費等;不準在乙方處報銷任何應由甲方或個人支付的費用。
2、甲方工作人員非經(jīng)董事會成員同意不準參加乙方的宴請和健身、旅游、娛樂等活動。
3、甲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乙方或者接受乙方及材料設備供應商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等提供方便。
4、雙方不得相互介紹家屬或者親友從事與甲方工程有關的經(jīng)濟活動。
5、甲方不得為謀取私利擅自與乙方工作人員或承包商及材料設備供應商就工程承包、工程費用、材料設備供應、工程量變動、工程驗收、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等進行私下商談或者達成默契。
6、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員贈送禮金、禮品、有價證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憑證。
7、雙方如發(fā)現(xiàn)對方工作人員有違反上述協(xié)議者,應向對方領導或者對方上級單位舉報,雙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對對方進行報復。
8、若甲方及工作人員向乙方主動索賄,乙方有權向甲方督察部門進行舉報,舉報郵箱(風控委員會:郵箱:lym299@126.com;集團主席郵箱:tlluoshi@163.com),一經(jīng)查實,甲方除懲罰相關責任人外,還獎勵乙方,并在承包商檔案記錄中加分一次。
9、乙方在工程項目中賄賂甲方工作人員,被公安機關立案查處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xié)議及分項目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0、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索賄,經(jīng)乙方檢舉,被公安機關查實認定的,甲方將給予乙方獎勵。
11、甲方項目副經(jīng)理及以上人員的近親屬(即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不能在乙方承包工程范圍的工程中承攬工程或擔任管理工作。
12、凡與投標單位有三代以內親屬關系或直接利益關系的人員須自覺回避,不得參與該招標項目招標管理工作。
13、乙方發(fā)生違背本廉政協(xié)議書條款時,甲方將少支付乙方合同總價3%的工程價款作為對乙方的違約責任追究。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解除雙方簽訂的本合同,并將乙方列入承包商黑名單,不再允許乙方以任何形式參與甲方工程項目的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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